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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
您的每一项合法权益 我们都将尽力争取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有效呢?
夫妻忠诚协议是男女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自愿订立的的有关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恪守忠实义务的协议,如果违反该协议,过错方将给予无过错方违约金、赔偿金、放弃部分财产或者全部财产。对于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不能一概而论,应区分订立的时间、约定的内容等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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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盘“纸面服刑” 保外就医绝不是“避风港”
2021年4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图孟和案件工作组发布的《关于巴图孟和案调查和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显示,纪检监察机关已认定84名责任人,除已故的10人外,74名责任人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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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不诚信 法律“零容忍”!
诚实守信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因不诚信诉讼被处罚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并不鲜见,在利益的驱使下,有人将诚信抛诸脑后,为一己之私“谎话连篇、满嘴跑火车”,浪费司法资源、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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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维权“途径” 这些你需要知道
劳动争议在社会中普遍存在,所以,结合当前相关法律的规定,小编在此详细整理了以下维权途径,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以选择单用或并用如下几种维权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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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不仅“偷窥”而且过渡索权?该收手了
当前,一些App在商业利益驱动下,未经用户同意违规获取语音等输入信息,并进行广告精准推送。用这样一句话形容过度索权引发的焦虑、风险再合适不过,“开始是惊讶,随后是愤怒,然后又感到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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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是否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呢?
非婚生子女,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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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无理由退货 | 哪些情况不给退?“提前告知不退”有效吗
网购生活中,常常离不开“7天无理由退货”,相信许多“剁手党”已经对这一规则耳熟能详。但是,时常也会看到一些商家会在店铺中公开标明“本店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或“某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一旦消费者要求无理由退货,商家就以“已提前告知”为由,不予退货。这样的“提前告知”是否合法?网店标明“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有效力吗?“七天无理由退货”到底包含哪些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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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发生变更 劳动者该何去何从?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发生变更,那么该如何安置劳动者呢?此时需要根据用人单位发生变更的不同情形,分别判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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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坑”须知!这些消费的“坑”别踩 | 消费者权益日
费陷阱与猫腻。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在这里和大家盘点一下常见的消费“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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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书写一份完美的借条?
借条,是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款(债权)凭证,反映的是借贷关系。债权人凭着借条向法院起诉后,只需向法官简要陈述借款事实即可,债务人要抗辩或抵赖就要负举证责任,一般是比较困难。所以,书写一份合法有效的借条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今天,小编就带你书写一份完美的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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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阶段如何更快“喜获成功”?
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那么您一定知道去法院进行诉讼维权。在拿到胜诉的判决之后,如果对于最常见的金钱债务,对方就一定会乖乖的把相应款项划入您名下账户吗?答案肯定是不确定的。如果每个人都像“好好先生”一样,判决生效后就将相应的义务履行,那么就不会有那么多的诉讼案件及“执行难”案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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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精神病人在病发时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需要由法院决定进行强制医疗。可能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在接受刑事审判时,司法机关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以此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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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入“无性婚姻”的深渊,是否可以以此离婚呢?
饮食男女,食色性也。作为人们基本的欲望和婚姻的纽带,“性”这件事可能会直接影响婚姻的质量甚至婚姻的存续。洛杉矶家庭关系研究所的负责人保罗·波本诺博士,做个这样一个实验,他经过研究分析对比两千多组婚姻家庭后,总结出婚姻失败的主要几个原因,其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性生活不和谐。著名心理学家约翰·B 沃森也曾说过:性是生活婚姻中最重要的话题,不可否认,它是导致大多数婚姻的船舶失事的原因。如果夫妻性生活不和谐,那么生活中许多微小的矛盾分歧都会被放大,导致双方吵的不可开交,最终可能导致婚姻的失败。其中,最严重的一种就是:无性婚姻。社会学家说,夫妻间如果长达一个月以上没有默契的性生活,就是无性婚姻。曾经谷歌做过一个搜索统计发现,“无性婚姻”成为人们对婚姻的首要抱怨,每个月有约几万个人在搜索“无性婚姻”,可见这个问题困扰了很多人,无法得到妥善的解决。那么从法律层面上,如果不幸遭遇了无性婚姻,是否可以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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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性裁员你必须要了解的三件事儿
首先,经济性裁员需要符合法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同时,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才可以适用经济性裁员,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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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十问十答
Q1:扫黑除恶的起止时间分别是什么时候?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Q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Q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是什么?根本遏制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整治涉黑涉恶治安现象,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全面优化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建立健全涉黑涉恶长效打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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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离婚,法官为何不判离?
现代社会女性独立意识不断增强,对于婚姻的自由支配度越来越高,离婚率居高不下、日益攀升,关于离婚的诉讼案件也越来越多。作为一名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律师,很多当事人来咨询的时候总会问到同样的问题,譬如:我起诉到法院法官会判离吗?孩子抚养权能归我吗?我们名下的房子、股票应该怎么分?对方出轨,我能不能多分财产?我在这里先就第一次起诉离婚是否判离帮大家进行一个简单的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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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与商标权碰撞
商标是用以标注商品(服务)来源的,并且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还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一旦侵权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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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从天降,谁之责?
2019年12月14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一男子跳楼自杀,砸死两名路人。据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就此事的通报,12月24日20时20分许,一男子从沙坪坝区三峡广场一公寓楼高坠,砸到两名行人,三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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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舌尖上的食品安全(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我们尽情享受饕餮盛宴的同时,送入我们口中的食品是否真的安全,也一直是广受关注的民生问题。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2008年三鹿“三聚氰胺奶粉”事件造成了6个婴孩死亡,超过30万儿童患病的严重后果。2010年发生地沟油事件、2013年爆发硫磺熏制“毒生姜”事件、2015年走私“僵尸肉”流入百姓餐桌、2016年外卖平台上的商铺被曝光卫生条件极差等等。一件件令人心惊胆寒的食品安全事件,甚至会导致我们消费者陷入“还能吃什么”、“什么也不敢吃”的尴尬境地。食品安全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并且一刻都不能松懈。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维护我们每个人舌尖上的食品安全,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以及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但同时,仅有制度保障是不够的,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我们每个人应该要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自己的切身安全负责,这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我们的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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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舌尖上的食品安全(中)
上期“维护舌尖上的食品安全(上)”,一勤律师为您讲述了外卖吃出问题了怎么办,本期将会继续为您讲述当代流行的保健品吃出问题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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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相关法律问题——出行篇
​1、发生传染病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发生甲类传染病时,为了防止该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及其乘运的人员、物资传播,可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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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相关法律问题——科普篇
​1、什么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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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相关法律问题——劳动者篇
1、延长春节假期是法定节假日,还是休息日?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本次春节假期中仅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为法定节假日。也就是说,延期复工期间有单位需要正常生产经营的,不需要按法定假日支付300%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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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相关法律问题——企业篇
1、延长春节假期和延期复工是否有法律依据? 本次延长假期和延期复工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二)停工、停业、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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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相关法律问题——消费者篇
消费者举报要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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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相关法律问题——政府篇
1、政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宣布疫区,对疫区可采取什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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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的你,证券账户保护好了吗?(上)
前段时间火爆的经侦类电视剧《猎狐》,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该剧是在我们天津拍摄的哦~~风格独特的小洋楼建筑群、海河夺目的夜景都能在电视剧里看到!是不是有种自己也上电视了的骄傲感和小窃喜呢?在欣赏我们天津美景的同时,小编也被《猎狐》紧凑的剧情所吸引,该剧是以公安部2014年“猎狐行动”为创作背景,讲述经侦警察侦破经济犯罪大案、开展多国跨境追逃的故事。剧中的于小卉,进入证券公司后,因私开账户、违规交易,逐渐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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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的你,证券账户保护好了吗?(下)
吃瓜群众认为的后半部分,即,把自己的账户借给别人炒股,应该没啥问题。不完全正确,将自己证券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存在许多风险。我们先来看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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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医疗纠纷本就是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现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医疗纠纷更是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医闹事件不断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那么,从合法角度来讲,医疗纠纷该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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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工伤,谁来帮帮我?(上)
小李是某纸业有限公司的造纸工,某天上夜班时,公司仓库的半成品突然坍塌,直接冲着坐在门边打瞌睡的小李砸过来,小李躲闪不及,最终造成全身多处骨折的悲剧。可怜的小李该怎么办呢?家里存款不够医药费,老婆带着孩子跑了,举目无亲、两眼泛着泪光……唉!小李可以得到工伤赔偿呀,那么应该如何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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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工伤,谁来帮帮我?(下)
进行完毕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之后,你是否想知道,我能得到多少钱呢?那么,就来让我们简单分析一下法律的相关规定,一起来算一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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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借用施工资质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被认定无效,工程
建设工程中承包人因本身不具有施工资质而借用他人公司资质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是有发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承包人没有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无效的。但是,如果承包人已经完成了全部工程,并且工程已经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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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分期”有风险
(一)知识付费武装头脑,培训机构蓬勃发展 随着网络的全面发展,不仅更新了学习途径,也带来了信息泛滥,只要你每打开一个话题,总是能搜到不少相同的信息和文章。这也许可以证明网络文化的繁荣,同样也从侧面说明了信息发布渠道的公开化和便捷化,从而导致信息的过度泛滥。尽管其中有不少优质的信息,但劣质的更多,而且劣质的更容易刷屏,因为它自我曝光和吸引眼球的动机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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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退回事由研究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援引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无过失性辞退的法定情形,当被派遣劳动者符合上述法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退回劳动者,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也采用了列举的方式做出了类似的规定。对于用工单位退回被派遣劳动者法律规定“在符合……情形时,用工单位可以退回被派遣劳动者”,造成了立法与现实的脱节[1]。用工单位认为法律并未使用“只有……才……”的方式明确限制其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因此,用工单位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往往以法律明确规定以外的事由退回劳动者,法定事由形同虚设。而一贯坚持严谨态度的学界更是由此争议而产生了三种不同学说:法定退回说,约定退回说及任意退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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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退回程序研究
目前我国劳动立法对于劳务派遣退回程序的规制基本是空白的[1]。然而现代法治的内涵是追求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的并重,通过规范程序以期实质正义的实现。我国现行立法对于劳务派遣退回只作了退回情形的规定,因其立法态度模糊造成的问题在本文第一部分已作论述,而劳务派遣退回程序的立法空白助长了社会实践中劳务派遣退回适用的任意化趋势。且不说我国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即便法律规定了完善的劳务派遣退回法定情形和三方主体的权利义务,但若没有从程序上对劳务派遣退回进行规制,则法律规定的实际操作性就大大降低,被派遣劳动者权益保护形同虚设。实践中经常出现被派遣劳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直工作,直到应发工资时而未发放工资,向用工单位上级询问方知已被退回。程序性规范的存在不仅是完善劳务派遣退回机制的需要也是保障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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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女士及子女自救指南
历史车轮滚滚向前,经济巨浪浩浩汤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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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醉驾入刑,过一个平安愉快的新年
又是一年春节到,在这里给大家拜年啦!春节作为我国的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我们不仅能享受到超长的假期,走亲访友、聚餐喝酒也是难免少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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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以后还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Q: 离婚后还可以争孩子抚养权吗? A: 可以,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即可。双方可选择协议方式变更抚养权,如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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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Legal high》看 自书遗嘱的效力
最近笔者迷上了一部日剧《legal high》(译名:胜者即正义),其中一集内容涉及自书遗嘱继承。由于日本法与中国法同宗,都属于大陆法系,所以其中关于遗嘱继承部分,并无太大差异。本文就从这一集出发,由日剧来看中国遗嘱继承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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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孩子抚养权是离婚当事人着重关注的问题之一,那么关于孩子抚养权争议法官是如何进行考量的?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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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你领了吗?
近年来,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劳动者的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 大多数的劳动者把关注点放到了主张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项目上。高温津贴往往因为劳动者的不了解、不知道如何主张、金额少等原因受到了忽略,造成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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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不理智行为可能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非是只要实施了“危险”的行为就构成本罪。需要行为人不顾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的危险性相当,实施了除此以外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实践中,法律也将较为常见、典型的情况发布了相应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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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追诉时效问题解答
刑法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应当以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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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驾驶证分数属违法行为,将面临拘留、罚款等处罚!
​驾驶证记分制度是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手段,是为了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买卖分数的行为不仅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也无形中助长了违章者的侥幸心理。更严重的是,买卖驾驶证分数、顶替他人处理交通违法的行为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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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常见纠纷及处理
在谈及隐名股东法律问题之前要先清楚何为股东,何为隐名股东?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股东出于特殊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他人为出资人,这即为隐名股东。举个例子:甲、乙二人为多年好友,甲欲投资丙公司,但由于身份不便,委托乙顶名担任股东。乙为名义股东,甲为实际出资人即隐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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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勤说法之劳动者篇(一)
人生在世,离不开八件事,衣食住行柴米油盐,想要生活过得好,赚钱工作就成为了大多数人每天睁开眼睛要想的第一件事儿。辛辛苦苦一个月,每天起早贪黑,甚至朝九晚五成了奢望,996反而成了常态。面对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加班规定,除了看在人民币的面子上忍了之外,还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大多数人还是缺乏与劳动相关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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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你的坏脾气演变成“妨害公务”入罪、判刑,将影响你
近几年妨害公务案件频发,尤其是袭警类的妨害公务事件隔三差五就会上头条、上热搜。最为典型、频发的包括:酒后驾车拒绝或阻碍交警的酒驾检查,借酒劲袭警,躲避检查、强行冲过检查点;发生民间冲突纠纷时,对出警的民警实施暴力、威胁、拒不配合前往派出所接受调查;冲撞拦截执法车辆、执法人员以抗拒、逃避执法;将执法人员锁在屋内以阻拦执法等。这些人无视法律,遇到执法民警不仅不配合,甚至辱骂、殴打民警,这些行为轻则被行政拘留、罚款,重则触犯《刑法》,构成妨害公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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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遇到价格陷阱?你也许正走在一条勤劳致富的康庄大道
我通常的原则是,争取在法律的框架内穷尽各类手段,如果仍然不行,就认了,一般不选择同归于尽。1 价格陷阱是这样的,年初的时候本人计划去日本玩儿几天,想在网上买两张环球影城的门票和快速票,彼时七项快速票在飞猪上的均价大概是950元 张(鉴于本文的内容走向,你无须知道什么是“七项快速票”),但基于无产阶级的特殊性,即使买鸡蛋也要先逛完全市的50家超市,再选一家最便宜的,所以精挑细选之下,就找到了我后来买票的这家店,标价700元 张。我在这家店买了两张快速票,一共1400元,同时买了两张门票,一共7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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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知道离婚有多难,你还会结婚吗?
我代理过一个离婚案子,女方嫁了个渣男,有多渣呢?其实也没多渣。没有隐匿财产、没有家庭暴力、应该也没有婚外情,比较显著的劣迹就是花钱无度、性格暴躁、喝多了耍酒疯之类的男性常见恶习。两个人刚刚开始分居,男方就直接把孩子抢走,任凭女方如何哭天抢地也死命不让女方见到。他让自己从烂人升级为混蛋,也同时给了对方致命一击,女方于是找到我们,铁了心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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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在法制建设日益完善的背景下,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提高。在国家立法倾向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情况下,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升尤为明显。但受限于行业壁垒,劳动者不知道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用人单位也不清楚劳动关系的建立与解除的合法与非法的界限。是故一勤律师整理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供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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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别乱捡,一不小心成盗窃
提到盗窃,大家第一时间想到的会是什么呢?是公交车火车上被偷走的钱包?是饭店里偷偷顺走旁边餐桌上放着的手机?还是被翻到乱七八糟的房间?诚然,这些我们日常生活里经常能见到或者能听说的违法行为都可以称其为盗窃,从小我们就被教育: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可以说,这是我们接受的启蒙普法教育。但是,只要我们不去做这些令人不耻的行为,我们就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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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勤释法之用人单位篇(一)
距离上次一勤释法劳动者篇(一)发布已经过去快一个月了,小编也在后台收到了不少私信,大多数都希望小编可以专门出一个用人单位篇,说说企业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等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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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生产经营罪,“你不仁,别怪我不义”? ——警惕生活
过去,常见的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是毁坏机器设备、残害牲畜等方法。近年来,这一犯罪行为呈现出新的特点,如切断电源、破坏农业机械、毁坏种子和庄稼、破坏运输储存工具、阻止施工、阻断道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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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你了解多少?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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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民纪要》背景下的刑民交叉案件程序处理
正确办理刑民交叉案件是当前实务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2019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其最后一个部分为:关于民刑交叉案件的程序处理。因此本文将以《九民纪要》为背景,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等规定针对民刑交叉判例实务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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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已经连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便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用人单位这么做是否合法?答案是用人单位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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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将加班费计入经济补偿金的基数?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者并非自愿辞职或者无重大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补偿。经济补偿金的基数是否应当包括加班工资,一直是劳动纠纷中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下面我们进行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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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处理方式
日常法律纠纷尤其是合同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中,当事人如果考虑的足够深远,往往会问律师同一个问题,如果诉讼赢了,但是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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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认定
裁判要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不能只凭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合同名称确定,应当根据合同内容所涉法律关系,即合同双方当事人所设立权利义务内容确定合同的性质。实践中,劳动者适用于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等情况,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因此,应当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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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开封菜”和你“肯德基”有什么关系?
郭德纲先生早年说了个相声叫《你压力大吗》,其中有段很有趣味的故事,郭先生要做开封菜,于是想给自己的店面起个洋气的名字,“开”叫做“K”,“封”叫做“F”,“菜”叫做“C”,然后再把他爷爷的照片放上面。后来每次由肯德基家门口过,都会被里面人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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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合生财富广场B座1203
电话:022-27268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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